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2016年06月20日 21:30  点击:[]

2016-06-24 18:22

各系(部):

为进一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始启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只针对2016级各专业,2015级以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再修订,确需修订的,个别处理。现就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和决定性因素,也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因此,我们要从学院生存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切实制定出高质量人才培养方案,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各系(部)必须成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系(部)主任作为组长,成员由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专业教师及行业、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通过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按修订工作的程序与时间要求,科学安排,责任到人,确保修订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1. 做好调研工作

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确定专业服务方向和教学内容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面向未来;既要从当地经济的实际出发,又要重视目前新技术的发展。要从产业背景、企业需求、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职业、行业标准、人才市场等多个方面展开调研工作。利用灵活多样的调研方式,广泛吸收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学院当前相关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突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是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关键是提高实践教学的比例和质量。各系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应该有科学完善的实施和保障方案,切实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努力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改革课程考核模式,突出过程考核、技能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重要作用。

3. 工学结合开发课程,改革课程体系

 贯彻产学结合的思想,主动争取企业单位的参与,努力探索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新模式,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和行业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 培育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是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是一个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规格、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以“创建国内一流 特色鲜明”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不断总结专业办学经验,在发挥原有特色、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继承、发展和创新,努力培育专业特色。

5. 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理念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时,积极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教会学生学习的能力;做人、做事的能力和生活的能力。充分发挥延安精神立院、德能并重育人的办学理念,着重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6. 实行“双证书”制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为实现各专业的职业化人才的培养,各个专业都要推行“双证书”制度,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本专业对应的社会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和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证书(英语A级)应当作为所有专业学生毕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实行学分认定及替换制

积极探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及在校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成绩的学分认定及替换工作。(详见附件)

8.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核后启用。

三、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

1.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在课程体系组织方面,遵循两种分类方式:一是在课程性质上,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选修课的课时量包含在专业总课时量之内。二是在课程分类上,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基础学习领域,专业核心学习领域、专业拓展学习领域、公共选修及素质拓展领域五类,公共选修及素质拓展领域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规定;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则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供选课程不得少于2门。

2. 所有三年制专业的总学分不得超过130学分,五年制专业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20学分。课内教学1618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每周计1学分(折算30学时),体育课每学期计1学分。学分最小计数单位为0.5学分。

3. 所有三年制专业的总学时(含各类实践课、专业见习、社会调查)以25002600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2600学时,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得突破1800学时。学生顶岗实习课时统一以19周,每周20学时计。实行“2+1”模式的专业实践教学学时量增加,课内学时量应相应递减。所有五年制专业的总学时(含各类实践课、专业见习及社会调查等)以40004300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4300学时,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得突破2800学时。学生顶岗实习课时统一以38周,每周20学时计。实行“3+2”模式的以专业理论及实践教学为主。

4. 公共学习领域和公共选修及素质拓展领域中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学习领域、专业核心学习领域和专业素质拓展领域的课程由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核定。

5. 所有三年制专业的课程总门数以3542为宜(课程进程安排表中带星号的课程不计在内),其中公共学习领域必修课8门;专业拓展学习领域选修课2门;公共选修及素质拓展领域中公共选修课程任选2门,素质拓展课程任选23门。所有五年制专业的课程总门数以4552门为宜(课程进程安排表中带星号的课程不计在内),其中公共学习领域必修课13门;专业基础学习领域和专业核心学习领域的课程由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核定;专业拓展学习领域选修课34门;公共选修及素质拓展领域中公共选修课程任选3门,素质拓展课程任选34门。

6. 三年制高职14学期和五年制高职16学期,周学时应该以2224学时为宜,不得超过26学时;三年制高职第5学期,五年制高职78学期,周学时以16-20学时为宜。周三下午为全院公共学习时间,尽量不要安排课。

7. 考核方式:课程应注明考核方式是考试还是考查,每学期的考试课程第一学年为3-4门,第二到第四学年为2-3门。(课程进程表中带“”的课程为考试课)

8. 公共必修课各专业开设的学期和课时,统一按教务处编排的教学进度安排表进行。

9. 公共理论课程如有必要且条件许可,可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课内实践。建议比例是30%

四、组织实施

1.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间安排:各专业修订方案应于201685日前完成初稿,将电子稿和经各系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于2016810日前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后反馈给各专业。各专业再次修改后于2016820日前将最终修订稿上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到rmj888@163.com.

2. 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避免随意调整或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及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必须调整的,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延职院学生各级各类比赛获奖及学分互换一览表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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